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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設計的設計要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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縱觀室內設計所從事的工作,包括藝術和技術兩個方面。 室內設計就是為特定的室內環境提供整體、富有創造性的解決方案,包括概念設計、運用美學和技術上的辦法,以達到預期的效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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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設計本身不僅僅考慮一個室內空間視覺和周圍效果的改善,它還尋求建築環境所使用材料的協調和最優化。因此,引用美國勞工統計局的話來說,就是實用、美觀和有助於達到預期目的,諸如:提高生產力、提高商品銷售量或改善生活方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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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設計要素包括:視覺(顏色、燈光、形狀)、觸覺(表面、形態、質地)以及聽覺(噪聲、回音)。設計師必須對上述要素具備美學、適用性和技術上可行的欣賞能力,了解人們如何使用上述元素以及做出何種反映,不僅僅要了解單一要素,而且要知道不同要素間的相互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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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設計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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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的室內設計師必須經過教育、實踐和考試合格後獲得正式資格,其工作職責是提高室內空間的功能和居住質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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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客戶的需求、目標以及對生活和安全的具體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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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了解到的情況與室內設計專業知識相融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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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成最初的設計理念適合顧客的要求、滿足顧客功能和美學上的需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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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適當的表現媒體,將最終的設計方案展現出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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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施工圖紙,準備非承重室內建築、材料、表面處理、空間規劃、傢俱、配套設施和設備的詳細說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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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規定的要求,與機械、電器和承重設計等技術領域的、有證專業從業人員合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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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顧客的代理人,準備和管理招標以及合同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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